1996年11月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云体改复[1996]48号文同意组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以现金形式出资,对大理制药厂、文山州制药厂、丽江药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控股,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企业法人联合体,实现了云南白药的“五统一”(统一生产计划、统一商标、统一批准文号、统一质量管理、统一销售),实现了云南白药的独家生产经营。